(四)基地招录(2015年10月10日前)
各培训基地应根据本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分配的招生计划录取。培训基地接收报考志愿,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名学员资格后,将本基地拟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具体的考录方案报省医学会,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基地自行组织学员的考录工作。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学员的减免资格考核一并进行,由基地考录专家组参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根据学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是否准予减免及减免年限,并由专业基地主任确定其具体的减免轮转科室及时间。上述减免决定和计划须汇总并上报省医学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
各培训基地应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招录工作,向省医学会上报《2015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登记表》(附件3)、《2015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统计表》(附件4)及研究生学员培训时间减免证明,经审核后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基地招录情况,安排二次补录工作。
(五)公示
省卫生计生委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各培训基地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培训基地发放录取通知书。由省医学会统筹安排培训基地对招录学员进行统一注册,建立学员的学籍档案。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六)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2015年10月15日前安排招录的全部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培训年限减免:参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培训基地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其中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二)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委直属单位要重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要主动宣传,精心组织,鼓励本地区、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制定本地区(单位)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送培计划,按规定安排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范围的人员参加培训,为培训提供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
(三)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确保完成好中医全科专业的招收,对拟报考中医全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不限入编时间和学历。培训基地应优先保证完成中医全科专业招录工作。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动员本辖区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协同选派中医全科专业参培人员。
(四)培训基地按专业学科分别整理、汇总本年度招录学员的有关材料(材料成卷,封面标识年度、住院医师及招录单位名称)并存档备查。学员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相关材料单独汇总存档。
(五)在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省医学会:张少然 张锐
联系电话(传真):0351-4639158,
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山西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办公中心5层
省中医药管理局:侯建树 0351-3580207
培训基地:
山西省中医院(科教科) 郝淑兰 0351-4668162
联系地址:太原市并州西街16号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教科)李变花 0351-8618635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75号
网络技术支持:孙金连
联系电话:0351-8219921,13623454906,4008880052
附件: 1.2015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2.2015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拟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
山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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