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晋卫办科教发〔2016〕25号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学员招生不受区域限制。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招生任务下达招生计划,省医学会统一组织实施,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规定的时间发布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并组织招生工作。
学员报名通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进行志愿填报。
各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招录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学员,把好入口关。
二、招收对象
(一)单位人
2016年进入(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尚未获得执业医师证的人员)。拟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编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可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2011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2011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完成报到并就业后,免费医学生可根据各培训医院公布的全科专业招录计划填报志愿。
(三)社会人
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
(四)专业硕士并轨学员
我省高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2016年即将入学的,属于培训学科范围的专业硕士研究生。
拟报考全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不限入编时间和学历。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2016年7月10日前)
各培训基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制定本基地的招生简章,明确本基地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报山西省医学会审核后在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和医院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
(二)网上填报志愿(2016年7月11日至20日)
1.学员根据2016年的招生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志愿设置为2个,学员可申请培训专业为1个。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毕业专业、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类别一致。培训专业一经填报,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
委直属单位及各高等医学院校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各培训基地报名。
市属医疗机构报名学员及免费医学生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向各培训基地报名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社会人学员直接报户籍所在地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各培训基地报名。省外社会人学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拟申请培训的委直医院培训基地或培训基地所在地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派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当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三)资格审核(2016年7月21日至31日)
由山西省医学会组织规培基地对报名学员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