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地招录(2016年8月1日至8月7日)
各培训基地应根据本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分配的招生计划录取学员。培训基地接收报考志愿,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名学员资格后,将本基地拟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具体的考录方案报省医学会,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基地自行组织学员的考录工作。专业硕士并轨学员和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的免费医学生无需考核,直接根据其申请志愿招录,其中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不占基地招生名额。
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学员的减免资格考核,由基地考录专家组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根据学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是否准予减免及减免年限,并由专业基地主任确定其具体的减免轮转科室及时间。上述减免决定和计划须汇总并上报省医学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
(五)调剂及补录(2016年8月8日至13日)
根据各基地招录情况,对未完成招录工作的基地及专业,由山西省医学会安排调剂及补录工作。
(六)公示与录取(2016年8月14日至22日)
各培训基地在全部招录工作结束后向省医学会上报《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登记表》(附件3)、《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统计表》(附件4)及研究生学员培训时间减免证明和《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附件5)。省卫生计生委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各培训基地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培训基地发放录取通知书,由省医学会统筹安排培训基地对招录学员进行统一注册,建立学员的学籍档案。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七)报到与签订协议(2016年9月1日前)
培训基地安排招录的全部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二)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要求
(一)培训年限减免: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培训基地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各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申请培训年限减免学员的能力测评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其中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二)各培训基地应优先录取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专业的规培学员,不得挤占上述专业的招生名额。对于未完成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招生计划的基地,下一年度将按比例核减其他专业的招收比例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委直属单位要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要主动宣传,精心组织,鼓励本地区、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制定本地区(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送培计划,按规定安排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范围的人员参加培训,为培训提供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
(四)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一把手负责,安排专人开展工作,动员本辖区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协同,按照2016年山西省选派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表(附件6),确保完成好全科专业的招收。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把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选派的全科专业参培人员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各培训基地按专业学科分别整理、汇总本年度招录学员的有关材料(材料成卷,封面标识年度、住院医师及招录单位名称)并存档备查。学员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相关材料单独汇总存档。
(六)学员正式录取后,单位人和免费医学生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社会人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专业硕士并轨学员由培训基地、学籍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委托相关人才交流机构管理,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七)相关待遇:培训基地按要求为学员提供生活、学习条件,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待遇。单位人学员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社会人应享受与单位人同等水平的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提供。专业硕士并轨学员免费参加规范化培训,其待遇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
(八)在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工作人员。
省医学会:张 锐 谭 璐
联系电话(传真):0351-4639158
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赵 伟 张少然
联系电话:0351-3580263,3580263
网络技术支持:孙金连
联系电话:0351-8219921,13623454906,4008880052
附件:(附件1-6文件打包下载)
1.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2.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拟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
3.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登记表
4.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统计表
5.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
6.2016年山西省选派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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