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时间
本科毕业生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为三年,已具有临床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五)培训基地
1、培训基地设置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结合我省医疗资源分布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 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为补充,区域内培训基地可协同协作,共同承担有关培训工作。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基地除临床基地外还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培训基地认定
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1家医疗机构可以同时申报多个专业基地,省级医疗机构统一向省卫生计生委申报(其他医疗机构须经市(州)级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同意后申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督导,如发现基地 存在弄虚作假、管理混乱等问题,视情节予以警告、通报直到取消基地资格。
3、培训基地管理
各培训基地要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与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基地要成立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强化 培训全过程监管,加强师资培养,严格控制规模,确保培训质量。组织、帮助培训对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培训基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的重要指标。
(六)培训招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招录根据“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省卫生计生委依据全省的培训需求、培训规模,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核 定后,适时向社会统一公布全省培训基地的招录计划。培训基地依据招录计划,制定招录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考,招录工作完成后,统一安排培训对象进入 培训基地培训。招收培训对象的培训学科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
(七)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培训标准统一进行培训,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为重点,对培训对象进行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内容的培训。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后,增设或调整部分培训学科及标准。
(八)考核认证
1、培训考核由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组成。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由各培训基地组织,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定期抽查督导。
2、结业考核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组织。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管理办法等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