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主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著作要求
2019年评审通知暂未公布,可参照往年天津卫生技术职称评审要求
根据 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卫人〔2017〕421号规定: 2017年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不含基层卫生专业)按照 《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津人专〔2000〕27号)有关政策执行。
(津人专〔2000〕27号)规定如下:
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 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工作满3年或从事药、护、技工作满3年,可认定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
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工作或从事药、护、技工作、可认定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
2.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 学历合资厉
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1985年(含1985年)以前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论.文.客.服.QQ,81995535,在药、护、技或一级医疗机构、卫生院、保健站的医疗岗位工作,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8年;
B.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6年;
C.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D. 具有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4年;
(2)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通过专业其刊等途径初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动态及发展情况。
(3)工作经历与能力
具有本专业“师”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按要求完成“师”级任职期间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带教
“师”级任职期间能独立带教实习人员、并能正确指导进修人员及低年资初技人员处理本专业常见问题;有带教实习人员、进修人员及低年资初技人员至少1年的经历。
(5) 科研
掌握科研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了解科研选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设计及具体实施的基本程序;在实践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进行总结。
(6)论文
A.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及学术会议上交流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或第二作者论文至少2篇。
B.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第一作者论文会综述至少1篇。
(7)外语
A. 在县级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现从事中医、中药人员,下同)C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B. 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以外工作的,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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