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16年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16〕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16年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参评对象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真正将优秀教师选拔出来。2016年度不组织统一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式
(一)说课
先抽取说课顺序,再随机抽取相应学科说课课程内容论文.客服.QQ,80018565,进行随机说课。评委根据《2016年鄂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说课评分细则》(见附件1)当场评分,评委由5人组成,取平均值作为该项得分。实行封闭式备课(在40分钟内完成)。备课期间,说课教师不得使用手机、电脑、U盘等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和设备。说课时间15分钟。
(二)现场答辩
说课结束后,由评委结合说课内容,当场提出3个相关问题,当场作答,全面了解教师专业素养、专业技能知识。评委根据《2016年鄂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答辩评分细则》(见附件2)现场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该项得分。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计分办法
评选对象最终得分由评委会现场说课、答辩分数构成,共100分,其中随机说课占60%,现场答辩占40%。水平能力测试成绩直接带入正高评审。
三、组织程序
(一)成立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
由评委、教师代表及职改、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其中评委、教师代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论文.客服.QQ,80018565,负责说课、答辩等评审工作。
(二)工作程序
1、集中说课;
2、现场答辩;
3、汇总上报评审结果。
(三)时间安排(另定)
附:
详细信息:关于开展2016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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