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与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从事环境保护科学与研究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3.有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4.有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5.有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6.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2项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通过评审。
2.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并颁布实施。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6.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参与环境评价、预警或参与大型环保监测、分析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的经历和能力。
3.有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4.有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5.有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6.有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监测、环境预警、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完成5项以上监测分析工作或完成2项以上中等复杂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2项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通过评审。
3.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并颁布实施。
6.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7.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参与中等复杂以上工程项目或县(市、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监理、管理;或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技术咨询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3.有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4.有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5.有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6.有参与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3项以上中等复杂工程项目或3项以上县(市、区)级重点工程项目或5项以上一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监理、管理等工作,并通过工程验收;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并完成省、部级项目或3项以上设区市(厅)级项目或5项以上县(市、区)级项目的环境技术咨询工作。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2项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通过评审。
3.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并颁布实施。
6.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7.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详细信息: 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浙人社发〔2014〕75号
更多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