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省直管市中小学正副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直管市人社局(职改办):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及下达正高级教师指标数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31号),为做好直管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各直管市2017年度在岗且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对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要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控制数仍实行总量控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由省统一下达。各单位应将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结果公开公示。
(三)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中小学正、副高级教师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执行。
(二)破格、转评的审批程序是由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相关高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集中复核。《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评晋升)审核表》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下载。工作年限、资格年限、任职年限不达标的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三)凡申报中小学正、副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省直管市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四)城区中小学教师需提供全省统考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2015-2017年考试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乡镇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省直管市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五)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不作申报前置必备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各直管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省直管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申报人员汇总工作。
(二)各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
(三)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各直管市教育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省直管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的内容
(一)统一要求申报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1)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统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原件3份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公示证明》(附件3)原件3份。1份装订进入评审材料,1份由各直管市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申报材料。
3、《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装袋不装订。
4、经单位核实,使用2016年新版《湖北省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个人申报手册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5份及电子文本。1份装订,4份装袋。
5、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审批表)。原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直管市教育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复印件装订,原件装袋。
6、计算机(已考试合格的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直管市教育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复印件装订,原件装袋。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直管市教育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复印件装订,原件装袋。
8、2015、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复印件。原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直管市教育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后装订,原件退回。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装订。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著作和教材必须能被图书在版编目中心CIP检索),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的立项书或结项书,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直管市教育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复印件装订,原件装袋。
10、近1学期教案以及任课班级课程表(课程表应有学生代表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装袋,不需复印装订。
11、个人业务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需装订。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承诺。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确。
(二)申报公示。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3)。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三)材料审核。为提高评审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各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要把好审核关。
(四)材料受理。2017年正、副高级教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截止后,省职改办不再开通申报渠道。具体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是2017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报送纸质材料的时间是2017年9月11日至9月30日。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1寸彩色登记照二张。
(五)收费标准。高级职务评审费为每人3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直管市卫生高评办联系电话:
仙桃市0728—3323316
天门市0728—5221515
潜江市0728—6299001、6238001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省直管市)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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