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是目前我国政府禁止在畜禽饲料
中使用的添加剂?
-----
为了保证饲料安全、动物健康和提高食品的安全性,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危害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的饲料添加剂提出了禁止使用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主要指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此类添加剂可通过饲料或饮水途径进入动物机体,产生药物残留、或“三致”,危害人体健康。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3月联合发布 “176号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该目录中禁止在饲料中添加或在动物饮水中添加的药物包括5类40种,如下。 (1)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包括盐酸
克仑特罗(瘦肉精)、
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
多巴胺、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Cimaterol)、硫酸
特布他林,共7种。 (2)性激素 包括
己烯雌酚、
雌二醇、
戊酸雌二醇、
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炔诺醇、炔诺醚、醋酸氯地孕酮、
左炔诺孕酮、
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绒促性素)、促卵泡
生长激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共12种。 (3)蛋白同化激素 包括碘化
酪蛋白、
苯丙酸诺龙及
苯丙酸诺龙注射液,共2种。 (4)精神药品 包括(盐酸)
氯丙嗪、盐酸
异丙嗪、安定(
地西泮)、苯
巴比妥、
苯巴比妥钠、巴比妥、
异戊巴比妥、异
戊巴比妥钠、
艾司唑仑、甲丙氨脂、
咪达唑仑、
硝西泮、
奥沙西泮、
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及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共18种。 (5)各种抗生素滤渣: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药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各种抗生素滤渣均不应该作为饲料原料或药物性饲料添加剂使用。 农业部又于2002年4月发布了“193号公告”,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该清单中共列出了21类(种)药物。除去用作水生动物杀虫剂、消毒剂的10种以外,尚有11类(种)禁用的兽药,包括: (1)β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醇胺、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制剂。 (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制剂。 (3)具有
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4)
氯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5)
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即痢特灵)、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
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11)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
盐酸克仑特罗
-----
瘦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