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养猪与环保矛盾,政府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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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职责 养猪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政府扶持养猪产业发展责无旁贷。政府扶持养猪产业内容很广,解决养猪与环保问题只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要解决养猪与环保的问题,首先政府主管部门要有作为,而且要从长远着想,千万不要采用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视行为。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 1.尽快规划界定畜牧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尽快规划界定畜牧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是解决养猪与环保矛盾的当务之急,各级政府规划部门要把它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尽快落实。近几年规模养猪场发展很快,在禁养区、限养区随便建场的情况履见不鲜,过不了几年又将面临拆迁的困境,既劳民伤财,又影响社会和谐。 2.加大对新老猪场环保工程的扶持力度。政府必须加大对新猪场环保工程建设和老猪场环保工程改造的扶持力度。 养猪场粪尿污水处理利用工程一次性投资较大,如果要建一个较完善的工程,一个万头猪场约需100万元以上的投资,如果没有政府资助,养猪企业很难承受。一般工程完工后,运行费用不高,而且肥料、沼气发电等都可创收。所以政府只需一次性资助工程建设。即使政府全资支付,一个万头猪场运行20年,出栏20万头猪,平均每头猪政府的资助也只有5元。 我国现有老猪场由于环保投资不足,大部分工艺设施不完善,排放不达标,所以对老猪场环保改造工程的扶持更为迫切,各级政府要逐一落实,逐一解决。 不管是对新场还是老场环保工程的扶持,政府应该采用常规化、标准化,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一定要彻底解决问题,避免有些猪场挪用政府专项资金另作他用。 3.给禁养区、限养区的拆迁户足够的补偿金和宽限期。有些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权力,违反国家物权法,完全不顾禁养区、限养区拆迁户的困难,给的补偿金很少,时间又很短,让拆迁户苦不堪言。同时因强行拆迁,引起冲突,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和谐。 如今保护环境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责任,也是科学发展的中心议题。在禁养区内全部拆迁养猪场和在限养区内部分拆迁养猪场是完全必要的,应该坚决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给拆迁户足够的补偿金和拆迁时间。许多老猪场是养猪户多年积蓄的全部家产,有的还有不少债务,如果补偿金不足,他们就难以生存,难以再建新场继续生产。另外养猪生产有它的特殊性,从母猪怀孕、分娩到保育,就算培育猪苗上市也要近6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拆迁困难多、风险大,损失更大。所以给猪场拆迁的宽限期最少都要有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