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妥善处理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问题,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资格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12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1年以来在我省参加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损坏,要求补发资格证书者。
二、补办程序
(一)持证人在市(州)级以上报刊登载遗失声明(见附件1)。
(二)遗失声明公告两周后,申请者持以下材料至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原考试发证机构)办理补证手续。
1、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见附件2);
3、湖南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一份(见附件3,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近期二寸免冠同底(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所贴照片同底)彩色相片一张,装袋并注明单位、姓名。
(三)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接收审核汇总申请材料。
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负责接受补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及《湖南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情况是否属实),加盖经办人和单位印章。
盖章后按序整理材料,汇总后统一填写《 考点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卫生厅职改办。
(四)省卫生厅职改办接受审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省职改办审核。
(五)省职改办提请人事部补发证书。
(六)省卫生厅职改办将证书发至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
三、补办时间
每年于1月上旬和7月上旬分两次办理证书遗失补发工作,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将整理汇总的补办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卫生厅职改办。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关系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市(州)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理程序,防止各种疏漏和制假、贩假等现象的发生,对证书补发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
3、湖南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点击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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