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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9/2/12 字体:

娄底市2019年卫生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19〕2号)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

(二)考试时间。根据不同专业分别安排在2019年5月25日、5月26日、6月1日、6月2日进行,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报名管理

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阶段方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1.非军队报考人员。考生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要求填报完报考信息并检查无误后,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也可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下载),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材料至归属地考点规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各报名点需严格按照属地单位管理原则,禁止考生跨报名点报考。我市各报名点所有考生(包括采用纸笔作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的所有考生)一律按以上方式和程序进行报名。

2.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非军队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与递交材料时间。市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县市区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5日,详细安排如下:

确认时间

单 位

2月25日

市妇保院、市一医院、中医医院

2月26日

骨伤医院、二医院、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

2月27日

中心医院

2月28日

其它

3月1日上午

娄星区卫生计生局

3月1日下午

双峰卫生计生局

3月4日上午

涟源卫生计生局

3月4日下午

冷水江卫生计生局

3月5日

新化卫生计生局

军队申报人员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并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员于2019年2月22日—3月2日到所在考点完成报名工作。

3.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时间。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的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考点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考区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6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4.考场编排。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25日。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护理学(师)专业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考点须将护理学(师)专业考生编排在同一试室内,不得和其他专业考生交叉编排。

5.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日。5月9日—15日,考点统一打印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可于考前至考点集体领取准考证。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报考条件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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