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人民院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一、医院简介
1939年4月1日,云南省最早的中国人自办医院——云南省立昆华医院正式成立。历经70余年的发展,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已成为云南省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最强的省级大型综合医院之一,是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国际救援定点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指导基层、灾难性急救和涉外服务等任务。1992年在云南省率先评为三级甲等医院,1999年荣获全国“百佳医院”称号。医院开放病床2400张,年总诊疗人次220多万,年出院病人近9万余人次,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居全省前列。医院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发展壮大。“十三五”期间,医院正朝着“云南领先,面向西南,放眼东南亚”,形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区域性医疗、技术、人才中心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医院设业务科室63个,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院共建重点专科,16个省级重点专科。多次率先在省内、乃至国内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现有职工377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36名,主任医师(教授)和副主任医师(副教授)403名,硕士和博士716名,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6名。有国贴、国突、省贴、省突、云岭学者、云岭名医、云岭产业领军人才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87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0人,云南省医学领军人才3人。近年来选派400余人次赴欧美等国家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专业研修。
获准建设王陇德、钟南山等院士和专家工作站17个。有省级内设研究所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研究中心25个,省级创新团队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2016年获各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立项资助15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发表论文556篇,其中SCI收录52篇。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各科研院校、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设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8个,国家级培训基地3个,心律失常介入培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基地和培训中心9个,省级专科士培训基地8个。现医院有规范化培训师资500余人,连续两年2名指导教师获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心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2016年,在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中,通过率达98.18%,超过云南省合格平均线,列居省内首位。承担昆明理工大学医学院等15所医学院校16个专业的本科理论教学和毕业实践教学任务。有硕士培养点4个,博士培养点1个,培养研究生近400人。承担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家的医院管理及医务人员进修培训任务。已经建成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充分体现“数字化医学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方向,突出仿真训练特色,将为各级、各类医疗技术人员和医学生搭建全面的临床教学培训平台。
医院将以集约化、全域化医疗为理念,建立新型医疗合作集团模式。与全省各州市百余家医院,签订昆华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共同打造“资源共享、一体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规范化培训标准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方式
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兼顾临床科研与教学训练。
四、招收对象
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或具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一)本单位培训学员: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的省一院在职在编职工。
(二)自主培训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期间,我院与自主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年限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和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三)外单位委培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送培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者。培训结束,回送培单位工作。培训期间,我院与送培单位、培训学员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
五、培训时间
(一)本科和科学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一律培训3年;
(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有两年及以上在三级医院相应专业临床医疗工作经历(需提供用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本科及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临床能力测评后,可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接受不少于1年的培训。
六、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1 |
0100 |
内科 |
18 |
15 |
1700 |
2 | |
2 |
0200 |
儿科 |
10 |
16 |
1800 |
耳鼻咽喉科 |
2 |
3 |
0300 |
急诊科 |
2 |
17 |
1900 |
麻醉科 |
3 |
4 |
0400 |
皮肤科 |
1 |
18 |
2000 |
临床病理科 |
1 |
5 |
0500 |
精神科 |
2 |
19 |
2100 |
检验医学科 |
3 |
6 |
0600 |
神经内科 |
3 |
20 |
2200 |
放射科 |
4 |
7 |
0700 |
全科 |
10 |
21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1 |
8 |
0800 |
康复医学科 |
1 |
22 |
2300 |
超声医学科 (云南省肿瘤医院) |
详见该 |
9 |
0900 |
外科 |
10 |
23 |
2400 |
核医学科 |
1 |
10 |
1000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 |
24 |
2500 |
放射肿瘤科 |
1 |
11 |
1100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 |
25 |
2600 |
医学遗传科 |
3 |
12 |
1200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 |
26 |
2800 |
口腔全科 |
7 |
13 |
1400 |
骨科 |
2 |
27 |
2900 |
口腔内科 |
0 |
14 |
1600 |
妇产科 |
8 |
28 |
3000 |
口腔颌面外科 |
2 |
注:根据招录情况,可能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和报名时间在我院网站另行公告。
七、报名条件
报名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具体为:
(一)应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
3.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报考除口腔类别以外的其余专业;妇产、医学检验、麻醉、医学影像、口腔医学等专业毕业生应报考相对应专业。报考学员需确定所学专业能报考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往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外语、专业及身体条件同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
(1)毕业1年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毕业2年及以上者,
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⑵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招录当年12月31日。
(三)单位委培生:除符合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外,另需由送培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协议,并统一出具同意送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