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由区妇幼保健所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参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萝岗区妇幼保健所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数与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中立第三方出题,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委托中立第三方出题,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检查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萝岗区妇幼保健所网站公布。将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办理。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2、组织考察:由区妇幼保健所牵头组织,对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组织考察。经讨论,可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决定暂时空缺。
(五)公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萝岗区妇幼保健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报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审批,同意聘用则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选的聘期、试用期等按聘任管理办法及萝岗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按广州市萝岗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到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若达不到规定考试人数,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附件:2012年8月广州省萝岗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下载:萝岗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广州市萝岗区妇幼保健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