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面试与考核
1、笔试原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的相关知识,60分为及格,满分为100分。我省“项目生”加15分。
3、笔试合格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总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笔试合格人选,笔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阶段的选拔。
4、面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分析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面试工作评审小组。面试评审组由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6、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累加的综合成绩,按乡镇卫生院招聘需求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有执业证者优先,其次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7、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8、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和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必须公开,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9、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