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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贵州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 黔卫计发〔2017〕37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7/8/22 字体:

(二)材料报送及受理范围

1.授权评审组织机构受理范围:获得省人社厅授权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市(州)和相关单位,受理本辖区本单位范围内副高级资格人员的申报评审。

2.省级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受理范围:

(1)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正高级资格。

(2)各行业所属、中央在黔医疗卫生单位,贵安新区、威宁县、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仁怀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正、副高级资格。

(3)获得授权开展副高级评审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医院中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申报专业不能组建专家组评审的,应交由省级高评委评审。

3.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申报。

(1)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社会化评审申报:符合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和本文规定社会化评价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方式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州)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审核推荐。申报副高级资格的由核准授权的市(州)评审;申报正高级资格的,经所在辖区市(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省级高评委推荐评审。

(2)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申报方式继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州)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审核推荐,经市(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向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事宜见《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50号)

4.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资格的申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申请认定”卫生专业副高级资格的申报程序按照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相关要求,由申报人申请并经单位核实后按管理权限逐级向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推荐申报。省直管县、贵安新区向省级高评委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釆取“考评结合”综合评价方式与社会化评审一并组织实施。

(三)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

1.省级高评委受理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报送程序: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经县、市(州)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由市(州)卫生计生委或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市的申报材料直接送交省级高评委评审。

(2)报送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3)报送地点: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2.授权评审组织机构受理材料时间。获得省人社厅授权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医院,材料申报程序和时间自行安排。

(四)省级高评委受理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省级高评委受理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请按《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附件12)的相关要求提供和装订。按照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发表的论文、论著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SCI论文还应提供影响因子查新证明。学术会议交流论文须提供参会文件(邀请函)论文证书及论文汇编原件。

八、其他事项

(一)收费。继续按照《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统一归类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归类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黔人通〔2008〕174号)和《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字〔2011〕27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件资料下载。文件、表格等申报资料可登陆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内“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栏下载。
(三)认真做好新修订条件的政策宣传。2017年起,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将全面执行新修订的《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厅〔2016〕398号)各地、各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对新条件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用人单位要组织职工开展新条件专题学习,帮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新条件的具体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四)未尽事宜。对本通知未提及的资格证书年审、学历提升、机关分流、破格要求等职称政策,按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原有卫生系列职称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吴翔0851-83617522

尹继山0851-83617522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马昱0851-86820725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谷雨0851-85837326

贵阳市卫生计生委: 彭艳 0851-87987239

遵义市卫生计生委: 李国东0851-23119518

六盘水市卫生计生委:吴新文0858-8320950

安顺市卫生计生委: 甘永青0851-33236341

毕节市卫生计生委: 陈鸿 0857-8252362

铜仁市卫生计生委: 刘亚 0856-5212951

黔南州卫生计生委: 罗常青0854-8317525

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周锋0855-8221723

黔西南州卫生计生委:曹宁0859-3228571

附件:

1.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

2.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专业及代码

3.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专业

4.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

5.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6.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7.申报评审要素登记审核表

8.个人诚信承诺书

9.申报人员公示表

10.推荐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

11.单位诚信承诺书

12.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

13.申报材料对照检查表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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