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农[2012]4号),通过县级初评,市级复评,经过省卫生厅复核,确定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9家单位为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德市大同镇卫生院等183家单位为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拟确定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3年1月14日—1月20日。公示期间对拟确定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709350,87709129(传真)
电子邮箱:zjwstnwc9350@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厅基层处
邮政编码:310006
附件: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