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2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如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富阳市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3月29日,地址:富阳市卫生局四楼小会议室(富春街道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四楼)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为依据,各考点和考生可在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二)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1. 在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同)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三、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 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由考点规定)。 四、考试范围 医师资格考试范围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一)全省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考点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点考试公告。 (二)全国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方式: 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于考试当日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收取。 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于考试当日由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取。 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中医类别)、医学综合笔试费的收费方式按考点规定。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考类别中选择“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或“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四)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向所在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不接收个人递交报名材料。 (五)报名相关的部分材料可从富阳市卫生局门户网(http://wsj.fuyang。gov。cn/)本通知公告中下载。
富阳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直接考执业医师或考执业助理医师需要)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注:本表由试用机构填写。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需要)
医师资格考试转正及转正后工作考核证明
兹有 同志,学历 ,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于 年 月 日来我院工作,并于 年 月 日按期转正。该同志自转正后至 年 月 日在我院已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考核合格。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附件4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知情同意书
根据《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同)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二)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四)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二、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资格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三、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
(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者,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二)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
(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上将加盖相应标识章。如
(四)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依据。
(六)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
(七)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如要变更地点只能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本人已了解上述相关规定, 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承诺本人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可靠。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知情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打印签名无效。一式四份,分别留存考生本人、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点。
承 诺 书(模板)
本人某某,男(女),身份证号:*****************,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或合同制)职工。本人承诺:在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站点)执业至少5年。
承诺人:
时间:
注:本承诺书必须手写,打印无效。一式四份,分别留存考生本人、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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