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卫生局发电
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
等级 密级 台卫发电〔2009〕70号 台机 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发文《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8号)等文件精神,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做好2010年度考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连续两个年度通过全部4门科目,可获得该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已通过部分科目,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剩余科目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报名。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生网上填报有关信息后,需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并盖章。
四、12月25日~2010年1月8日,考生可持打印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事项待文件通知。
五、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考生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应仔细严谨,认真复核《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有关填报内容,避免填报错误信息以致现场确认无效。
六、其他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待省卫生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台州市卫生局
二ОО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