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卫生系统
2011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普陀社会经济,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医务人员27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技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目前在普陀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且累计一年以上(截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
5.具有相关岗位学历要求。
6.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7.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东极、佛渡、蚂蚁岛、登步、白沙、湖泥、葫芦卫生院可放宽到38周岁(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8.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限舟山市本地户籍。
9.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4月11 日—12日,普陀区卫生局三楼办公室(沈家门东海东路66号),联系电话:3052118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工资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后根据专业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卫生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各位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三)加分
1. 现在东极中心卫生院、佛渡卫生院、白沙乡卫生院、湖泥卫生院、葫芦卫生院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报考目前所在单位的加5分。
2、现在六横中心卫生院、桃花中心卫生院、虾峙中心卫生院、蚂蚁岛乡卫生院、登步乡卫生院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报考目前所在单位的加3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等于笔试50%+面试50%+加分,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聘用。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标准。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六)公示聘用
1. 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96178,区卫生局3013101,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3012510。
2.符合招聘条件的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在基层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
3.招聘时,发生同样分数情况时,优先聘用高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取笔试分数高者。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见习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