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证书(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4、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13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中医院(信河街大士门)人事科 88237528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一)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后所有考生进入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市卫生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1:《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二)》
附件2:《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温 州 市 卫 生 局
2013年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