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传染病暴发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各领域内涵建设,现启动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预防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的单位。
二、资助领域、资助经费与实施期限
流行病学、环境卫生与放射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毒理学、输血医学、循证公共卫生与卫生经济学、妇幼卫生与儿童保健学,每个学科资助400万,实施期限为2年。
健康教育与促进学、全科医学、卫生微生物学、食品与营养卫生学、预防精神卫生学,每个学科资助300万,实施期限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学科负责人应具有长期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实践、研究和教学的基础和经验,学术思路清晰,学术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望;
2、学科骨干人员应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专长;
3、鼓励本市公共卫生建设有关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申报;
4、学科建设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应为学科建设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和设备条件,对市卫生局建设经费给予1:1匹配,保证学科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5、原则上已申报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计划;
6、申报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
四、申报材料
1、《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报重点学科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
2、附件证明材料一份。
3、《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请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课题组单独报送。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kejiao@scdc.sh。cn。
五、申报日期
申报材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1月30日截止。
六、受理地点
中山西路1380号3号楼215房间
七、联系电话
市预防医学研究院科教科 62758710-3215
市卫生局科教处 22121667 22121666
附件:1、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
点击下载 2、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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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