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南 开 区 卫 生 局 文 件
津南卫医转(200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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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天津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
精神药品临床指导原则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天津市卫生局津卫医(2007)147号文件《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精神药品临床指导原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此文件在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下载。网址:www.moh。gov。cn。
南开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