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00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1 200例,死亡361人,报告发病率为312.93/10万,死亡率为0.59/10万,病死率为0.19%;与2006年相比,发病率下降了0.90 %,死亡率上升了4.81%,病死率上升了5.77%。 2007年全省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147 566例,死亡360人,报告发病率为241.52/10万,死亡率为0.59/10万,病死率为0.24%。与2006年相比,发病率下降了1.65%,死亡率上升了5.74%,病死率上升了7.54%。全年除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炭疽和白喉无病例报告外,其它传染病均有病例报告。 2007年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43634例,死亡1人。报告发病率为71.41/10万,死亡率为0.0016/10万;与2006年相比,报告发病率上升了1.72%,死亡率下降了75.38%。 与2006年相比,2007年甲乙类传染病中,呼吸道传染病、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分别上升4.92%和11.13%。其中,呼吸道传染病中的猩红热和麻疹,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丙肝和梅毒上升幅度较大,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分别较2006年下降22.11%和8.93%,其中疟疾病例数下降21.94%。 2007年全省报告霍乱病例7例,无死亡,发病数较2006年下降53.33%。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1例,死亡1人,全省未发生大范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