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2012〕2号
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县(市)区卫生监督 执法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按照省卫生厅、省食药局及我市2011年卫生监督执法与食品安全年初工作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合肥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备。
附件:
1.2011年合肥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综合考核方案;
2.2011年度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现场考核分组及相关要求;
3. 2011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考核标准(请自行从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二〇一二年元月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卫生 监督执法 考核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
合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月5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2011年合肥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综合考核方案
一、组成部分
(一)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内容。
(二)省卫生厅。
(三)省市食药监局。
(四)市卫生局。
(五)市卫生监督所。
以上共由5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二、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比
(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55号)(30%)
(二)省卫生厅(10%)
1.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263号),包括7项工作 (7%,每项各占1%):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工作情况及摸底调查;
(3)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4)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5)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
(7)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
2.建立信访件转送和定期通报制度。(3%)
(三)省食药监局关于《2011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相关考核内容(10%)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4%)
2.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4%)
3.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2%)
(四)市卫生局(40%)
1. 2011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10%)
(1)行政许可案卷评查(5%):须报送10份许可案卷备查,要求至少涉及3个专业类别;
(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5%):须报送10份处罚案卷备查,要求至少涉及3个专业类别;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分(4%)
(1)制定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方案。(2%)
(2)完成2011年省卫生厅下达的“泳池水卫生监督抽检计划”。(1%)
(3)完成上级布置住宿、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评定。(1%)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部分(4%)
(1)制定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实施方案。(1%)
(2)按时、按量完成卫生部及省卫生厅2011年下达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任务。(3%)
4.化妆品卫生监督部分(3%)
(1)制定辖区内化妆品卫生管理实施方案。(2%)
(2)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1%)
5.学校卫生监督部分(4%)
(1)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
(2)开展辖区内所有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1%)
(3)按时、按量完成省厅下达的2011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计划。(1%)
6.综合卫生监督部分(4%)
(1)卫生监督稽查。(1%)
(2)文明创建工作。(0.5%)
(3)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监测)。(0.5%)
(4)卫生监督员检查员培训。(0.5%)
(5)保健食品专项检查。(0.5%)
(6)卫生应急。(0.5%)
(7)卫生监督协管。(0.5%)
7.职业卫生监督部分(2%)
(1)职业病防治街头宣传咨询活动。(0.5%)
(2)201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情况。(0.5%)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1%)
8.医疗机构和传染病监督部分。(4%)
(1)卫监1号行动。(2%)
(2)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专项)。(1%)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1%)
9.行政处罚部分(2%)
案件群众公议。
10.其它部分(3%)
(1)涉企检查备案。(2%)
(2)卫生监督职责梳理。(1%)
(五)市卫生监督所(10%)
(1)启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1%)
(2)卫生监督信息报告。(6%)
(3)全市餐饮服务机构餐饮具消毒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1%)
(4)合肥市2011年度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A级评审工作暨公共场所卫生执法工作督查。(1%)
(5)信息报送(含局)。(1%)
附件2
2011年度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现场考核分组及相关要求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胡国春
副组长: 李卫东 汪百鸣
成 员: 倪修寿 张 军张继荣
下设4个考核工作组
第一组 考核任务:巢湖市、包河区
组 长:胡国春 合肥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张继荣 徐 影 杨基成
庐江所及肥西所分管领导各1人
联络员:张继荣(13856032483)
第二组 考核任务:庐江县、蜀山区
组 长:李卫东 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
成 员:陈华 高 茗 张有忠 张明志
瑶海所及肥东所分管领导各1人
联络员:高 茗(13955116440)
第三组 考核任务:长丰县、庐阳区
组 长:倪修寿 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张庆枝 王德刚 刘 勇
蜀山所及巢湖所分管领导各1人
联络员:张庆枝(13721062094)
第四组 考核任务:肥西县、肥东县、瑶海区
组 长:张 军 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 韦亚玲 盛明纯
蜀山所、包河所及长丰所分管领导各1人
联络员:韦亚玲(13965060798)
二、考核时间
1.自2012年元月10日至13日,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自行确定。
2.2012年元月9日下午15:00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开考核组成员考核培训会议。
3.2012年元月16日下午14:30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开考核结果汇总汇报会。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按本次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于2012年元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含各项得分)报我局卫生监督处;
2.未尽事宜,各县(市)区可与相关考核组联络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