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2011〕176号
各县区卫生局、药监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局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了《合肥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附:合肥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 文明创建 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文明办
合肥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奋斗目标,为了全面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顺利通过文明城市检查验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抓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充分调动全市卫生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努力倡导行业新风尚,努力提高市民健康意识,努力创建文明行业,全面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目标,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为依据,实行目标责任制,认真分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的全面达标。
三、领导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社新
副组长:董宪法、杨之煜、胡国春、洪向东、黄川、张申平、浦晓辉、李邦国
成 员:各县区卫生局、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健康处,涂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礼友为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下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培训测评标准,分解目标任务,健全工作责任制。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6月上旬—7月):
1、明确任务责任。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迅速行动,加紧落实。
2、针对存在重点问题整治。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从各项规范管理抓起,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突出性的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素质与依法管理结合起来,一件一件事情、一个一个环节、一项一项任务抓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迎检(7月):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和市卫生局要求,在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弱项整治,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筹安排全市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健康处),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城市日常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2、上下联动,强化责任
为确保卫生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的落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市文明办的有关规定,对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见附件)。全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创建目标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检查。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属单位要对创建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创建各专项指标的完成。
3、积极宣传,广泛参与
要广泛开展以人为本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与新闻单位紧密配合,利用现有的宣传舆论阵地,及时报道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动态,传播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各种好典型。各县区、各单位要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和宣传网络,分阶段、分专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全体市民的参与和努力,不断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市局领导工作定点联系制度。每位局领导分工负责联系1个县(区),督促检查指导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2、层层分解任务,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各县区、市属各单位要根据创建任务责任分解表,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到街道、社区,落实责任到每一个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无论那个地段、那个单位出了问题都能找到责任人,都能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3、加大督查力度,定期进行排序点评。为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市卫生局要加大对各县区、各单位创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每月两次专项督查,每半个月对各县区、市属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排序,每月点评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市卫生局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综合管理目标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附:各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