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党〔2010〕144号
合肥市卫生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合肥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就2010年在市卫生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巩固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制度意识,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活动内容和实施步骤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学习动员(4月下旬—5月31日)
1、科学谋划,深入发动。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作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深入的动员发动,组织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制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2、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月”活动。要结合“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月”活动载体,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和规范意识。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年来党和国家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重要制度及规定,如《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以及省、市制定的重要法规制度,本单位制定的重要规定及配套制度等。学习教育的形式,可结合实际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是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一次反腐倡廉制度专题学习,并将制度学习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要举办一次关于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辅导报告会,并开展专题讨论。三是要组织新任干部开展一次“模范遵守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四是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讲一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五是各单位党组织要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之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六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
3、广泛开展“强化制度执行力”专题调研活动。要在深入发动和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月”活动的基础上,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抽调有关人员参加的课题组,深入了解和掌握本本单位近年反腐倡廉制度落实的基本情况,在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同时,重点查找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有效对策。调研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对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市属各单位要在5月26日前向局制度办提交调研报告。
(二)深化制度建设“回头看”(6月1日—8月31日)
要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巩固年活动开展一次“回头看”,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中,市属多数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有部分单位排查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各单位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单位,或开展不彻底的单位,应进行补课。市属单位要将查出的岗位、内设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以及制定的防范管理措施,经评定审核后,于6月底前,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报局制度办备案。
2、抓好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对近年来市里统一部署的制度建设工作没有落实的,要在今年内抓紧落实。对经审查已经过时的制度要及时予以废止;对不规范、不严谨,有明显缺陷的制度应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对实践中迫切需要建立的制度,要尽快建立;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举措应及时上升为制度,使之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各单位应努力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制度,6月30日,要向局制度办报送拟建和已建制度目录。
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库”。要依托本单位网站,设立反腐倡廉“制度库”专栏,“制度库”可按照中央、省、市和本级及所属单位五类现行制度进行汇总、归类,编制目录,形成反腐倡廉“制度库”电子平台。“制度库”建立后,要抓好滚动管理,对过时、失效的制度及时清理,对新建的制度及时入库。各单位要在8月25日前向局制度办上报“制度库”建设工作情况。
(三)开展督查评估,提高制度执行力。(9月1日—11月30日)
要继续按照《合肥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督查评估方案》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热点岗位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评估。局制度办将组织对市属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和综合评估,并将检查和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各单位在开展制度评估中,要探索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梳理权力事项,评估防控制度。从具体行使权力的岗位入手,重点梳理涉及面广、使用频率高、事关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权力事项。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单、操作方便”为标准,探索评估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
2、突出重点,实施定向监管。要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大宗)物品采购、工程建设以及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等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定向监督管理。跟踪评估各项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并跟踪问效。
3、绘制制度执行模式图,实现公开透明。按照“教育、执行、监督、评估、问责”等环节,探索制定《制度执行模式图》,绘制制度运行流程,公开制度执行环节,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确保制度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4、建立问责机制,严查违反制度行为。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严格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要严肃纪律,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四)总结经验,宣传典型(12月1日至12月30日)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并在2010年12月10日前向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市制度办要认真总结评估执行年活动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科学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要重点发掘和培育制度执行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系统的宣传和推广。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市活动进行日常组织、指导和检查考评等工作。各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要按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狠抓制度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开展调研,破解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的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应经常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各级各单位应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制定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重在形成长效机制,要以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和增强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制度 执行年 活动 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