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就是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全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皖卫防[2009]85号文件精神,现就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
到2011年,我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要达到以下阶段性目标:
1、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农村地区要达到30%,城市达到50%。
2、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城市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基本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3、实施扩大免疫计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县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85%以上。
4、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95%、及时率达95%,准确率达95%;费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8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5、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0%。
6、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5%,减少出生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全市平均达90%以上。
7、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城乡分别达到90%和50%。
8、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城乡分别达到90%和50%。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60%和30%。
二、主要内容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近期重点要启动实施和组织做好三类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六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落实好二项民生工程。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09年起,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村卫生室等负责具体实施。
1、完成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此两个项目工作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2、完成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每年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此三个项目工作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市、县区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3、完成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进行随访。
此三个项目工作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本项目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县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测算和下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实施参照安徽省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与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完成为全市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2009年为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按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3针次接种的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接种;2010年,为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2011年,为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接种。
2、实施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全市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1994年10月11日至2009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5%以上。集中接种时间 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3、对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我市未纳入首批全省7个试点县范围,但仍要探索适合我市基层的“两癌”服务模式。
4、对全市农村妇女为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5、利用三年时间对我市现有和当年新发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2009年为11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6、实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为农户进行无害化厕所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2009改厕4200所,2010年改厕20000所,2011年10000所。到2011年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县为单位,农村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县达到100%。
以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组实施,财政部门做好经费测算和拨付,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三)民生工程项目
1、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2009年婚检率达到30%,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使全市婚检率逐年上升;
2、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300元医疗补助,并最终达到免费住院分娩的目标。
三、基本要求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各项目标任务都已十分明确。能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关键是在于落实,各部门要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要主动向领导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2009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责任。按照省下达的9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六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目标和年度指标,并且分解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配合。要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切实让广大群众受益。
(三)规范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
(四)强化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明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其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
(五)加强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