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学校食堂是学生集体用餐的重要场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关系到一个庞大的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群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上台阶,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着力加强学校食堂监管长效常态机制建设,我局制定了《合肥市创建学校十佳卫生示范食堂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请各单位将拟创建的学校十佳卫生示范食堂名称于2月20日前上报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电子邮箱:liukk008@126。com)。
附件:
创建学校示范食堂活动方案.doc 合肥市学校卫生示范食堂标准.doc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