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应急函〔2011〕21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发生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损失,近期我市也有较大雨情,根据吴存荣市长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抗洪救灾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增强责任意识,立即行动起来。市卫生局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陈社新局长任组长,张申平副局长任副组长,救灾防病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负责指导全市救灾防病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准备到位、处置措施到位。
二、做好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准备
㈠ 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准备。市、县区疾控中心要充分做好应对洪灾发生时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县(区)疾控中心分别组建救灾防病卫生应急小分队,随时准备投入救灾防病工作之中,6月20日将小分队名单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㈡ 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分别组建一支10人的医疗小分队,待命听从卫生局调派,并于6月20日将小分队名单报市卫生局应急办。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应做好灾害所致伤病员收治的各项工作。
㈢ 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准备。市、县(区)疾控中心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等各项应急物资准备。市疾控中心重点做好救灾防病消毒杀虫药品器械的应急准备。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负责做好本医院抗洪救灾医疗小分队的药品器械准备。
三、加强疫情监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汛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洪灾相关疾病、食物中毒的监测,加强对水源水、饮用水等外环境的疫源检索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测、分析、预测和报告,科学指导救灾防病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及时有效地开展抗洪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医疗卫生机构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合肥市救灾防病预案》,有力、有序、有效地迅速展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报告疫情监测和救灾防病工作信息,迅速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护、饮水消毒、食品卫生管理和环境“消、杀、灭”等工作,确保群众能喝上卫生清洁水,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救灾防病工作能够满足灾区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确保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