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合格进入政审程序名单 盛康亮 罗湄妮 张 滢 崔丹丹 彭玉龙 刘 俊 王 婧 请上述人员于2011年9月20日17:00前将政审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包河区卫生局办公室(区政府南楼523室)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相应岗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一次。 二、政审内容与所需材料 1、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提供以下内容的政审材料一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品德: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绩效:主要了解被考察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 (4)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 2、历届毕业生(包括待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村委会)和街道提供以下内容的政审材料,政审材料加盖社居委(村委会)或街道公章。 (1)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 (2)社会表现方面。 (3)遵纪守法情况,有无参加“发lun功”等邪教组织,有无经济问题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3、应届毕业生 由所在学校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完成学业、参加社会实践、奖惩情况和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其它 1、如有政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政审材料者,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进行体检、政审。 2、相关结果择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网上动态。 3、请浏览过此通知的考生回复电话:0551-3357406。 4、监督举报电话: 0551-3357406,3357409(包河区卫生局);0551-3357296(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