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防〔2013〕77号
关于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免疫规划及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根据2012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就加强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免疫规划及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
(一)2012年存在问题
1.档案完整性差、信息不全、填写错误;
2.体检项目不全;
3.规范管理率低。
(二)2013年工作重点:抓档案规范性,病例管理规范性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65%以上;
2.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1.根据《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淮卫〔2013〕2号)的精神,完成月报表数据调整,认真整理已建立的档案,准确地摸清建档数,逐步完善档案质量,做好死亡人员、失访人员与迁出人员档案的注销、另行存放等各项工作。
2.完善社区与乡村工作机制,积极运用档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已建档人员的诊疗应以档案流动更新为轴心,把临床、公卫、护理、检验等环节密切衔接,完成接诊、体检、随访、干预、健教、档案存放、档案管理、档案调阅、档案更新、档案归档与工作数据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3.建立我市慢性病患者的转诊机制。村、社区根据病情,确定患者需要转诊的,需提出转诊建议,做好转诊记录,2周内跟踪转诊情况。
4.将档案和病例管理规范性作为2013年考核和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各县区要明确今年工作重点,以“规范”为目标,有计划地完善现有档案,尽可能建一档,规范一档,管理一患者,规范一患者,将档案填写完整性、准确性、患者管理规范性作为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市县区将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兑现资金拨付。达到规范管理目标的全额拨付,没有达到目标的按率拨付或在第二年资金中扣除。
5.督导培训。市对县区每年至少完成4次督导与培训。县区对乡镇、社区每年至少完成6次督导与培训。
6.明确体检必检项目。(见附件)
二、免疫规划项目
(一)2012年存在问题
1、全市麻疹发病率超过1/100万指标;
2、22剂次一类苗估算接种率2剂次没达到90%指标(6周岁A+C流脑疫苗和白破疫苗);
3、含麻类疫苗及时接种率不高;
4、区级疾控中心没执行1元/人工作经费。
(二)2013年工作重点:
1.提高接种率
(1)加强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及时率,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年龄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做好2013年3月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2)加强控制麻疹工作,按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文件开展防控工作;各县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出现麻疹确诊病例时,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安徽省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技术方案>的通知》(皖疾控免〔2013〕233号)进行应急接种或查漏补种。
(3)提高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24小时内接种及时性,首针乙肝疫苗改为10微克。
2、加强接种门诊工作。保持90%以上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和95%以上的建卡率。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强乙肝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好AFP、麻疹、乙肝、流脑、乙脑监测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各县区卫生局加强与教育局沟通,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对新生儿开展24小时内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工作,市县区疾控加大对医疗机构培训、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不服从指导的上报市县区卫生局。
3、预防接种门诊措施
(1)各接种门诊实行工作日全天接种,其中双休日至少开设1次门诊;接种人员持证上岗,保障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2)各接种门诊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工作积极性,定期督促漏种儿童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4、各县区合理测算疾控免疫规划经费和接种门诊接种人员补助,按有关政策兑现,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三、传染病报告与管理项目
(一)2012年存在问题
我市传染病报告依然存在漏报、报告不及时、审核不及时现象,有时还有错报误报现象发生。
(二)2013年工作重点
整改2012年存在问题,提高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审核及时率。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加强传染病报告、审核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县区卫生局要了解39种传染病的病种及报告时限;县区疾控机构熟练掌握39种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各医疗机构全面掌握39种传染病的报告时限、报告要求及病种的诊断标准。
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都应熟练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和报告程序,各级医疗机构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我市罕见、少见或已消灭传染病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会诊,同时立即电话报告县区疾控中心。
2、加强我市零报告单位管理工作。
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零病例报告单位的督导、检查、核实工作。各县区疾控要开展对零病例报告单位的即时检查工作,就零病例报告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向市疾控中心信息科上报书面汇报,市疾控中心信息科审核后汇总报告市卫生局防病科。各县区卫生局要把零报告单位管理工作作为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3、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院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专家组,明确相关传染病报告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制订培训计划、院内传染病报告程序、院内自查制度及奖惩措施,逐步开展院内报告疫情分析工作。没有建立传染病报告领导组织、传染病报告制度、专(兼)职传染病报告人员和网络直报相关设备的医疗机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相关的网络直报设备,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4、落实县及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报告工作。
死亡病例的报告自2004年以来,我市还有个别县及以上医疗机构没有认真进行报告,存在不报或漏报现象。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及时报告和审核死亡病例;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死亡病例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提高我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报告质量,此项工作为2013年工作重中之重。
5、强化人员培训及检查指导。
市、县区疾控中心要做好培训和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告率、及时率和零报告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加强对网络的监视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进行传染病报告质量分析,上报市、县区卫生局,为加强管理提供依据。培训、检查按照我市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执行。市级培训、检查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区每年不少于4次,县区对零报告单位实行即时检查。
6、切实做好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传染病报告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传染病防控的成效。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一次系统培训和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传染病报告情况,对传染病报告较差的单位要责令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对屡次不改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有检查无整改的现象屡次发生。2013年始,我市传染病报告要向合肥等先进市学习,杜绝漏报、迟报、审核不及时等现象。
附件:老年人、慢性病管理主要内容和体检必检项目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老年人、慢性病管理主要内容和体检必检项目
老年人:
①生活方式及健康状况评估;
②体格检查;
③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④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高血压患者:
一般症状检查、测体温、脉搏、呼吸,量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的检查;
了解用药情况、现存主要健康问题、住院治疗及预防接种史;
生活方式及健康评价(包括健康指导);
④心电图。
糖尿病患者:
一般症状检查、测体温、脉搏、呼吸,量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的检查;
了解用药情况、现存主要健康问题、住院治疗及预防接种史;
生活方式及健康评价(包括健康指导);
④空腹血糖、血脂、血色素、心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