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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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新生儿出生缺陷赔偿问题 卫生局的领导你好! 上次我咨询了新生儿出生缺陷赔偿标准。也和当地的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保险公司也积极的向我说明了如何赔偿问题,由于医院一般不承认保险公司出具的那种单子,所以保险公司要求我先到医院治疗,然后凭医院的发票报账。孩子唇裂7月已经做了,其手术费已经上报了保险公司,正等赔偿款下来。然而孩子的听力却不能报账,根据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险和新生儿保险,听力残疾赔偿10000元。原因是由于发票不是医院的。保险公司说,听力残疾是国家规定的定额赔偿,只要有医院的正规发票,就可以赔? 我的孩子在6月6日在重庆儿童医院诊断为双耳极重度听力损失,医生说,为了孩子以后能正常说话,需要佩戴助听器。于是我们在6月11日在儿童医院配置了近万元的西门子助听器,开始医院出具的是一张西门子助听器重庆服务中心的收据,由于不能报账,后面又改成一张重庆逻辑声听力器械有限公司的发票,但是由于不是医院的发票,也不能报账。保险公司说,外面的发票不能证明是在医院治疗的。于是我找到儿童医院,儿童医院说这是医疗器械不能报账,只有治疗费才能报账。但是在配置的时候他说可以报账。我又问,那么这个听力残疾要如何治疗?儿童医院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佩戴助听器。我又问,唯一的治疗办法是戴助听器,那么为什么助听器又不能报账。那么政府规定赔偿的钱又如何才能赔给我们呢?我只要求他证明助听器是在儿童医院买的,但是他说证明就要盖儿童医院的公章。这他办不到! 老实的说,如果孩子的听力没有问题,这钱我也不愿要,现在孩子本身的毛病就多,二度唇裂三度腭裂,三度牙槽突裂,还有心脏病,听力又又问题,本身家庭经济条件都不好,眼看有点政府的赔偿,却又得不到,让人心焦。 我想问一下,卫生局的领导,我要如何才能报到孩子听力残疾的赔偿?如果助听器不能报账,但是又是唯一的治疗办法,那么听力残疾赔偿又怎样落实呢?在重庆儿童医院治疗了为什么他不开医院的发票,而且前后两次开的票据的单位还不一样?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夏红波同志: 您好! 您咨询有关小儿出生缺陷治疗赔偿事宜的来信已收悉,根据《重庆市住院分娩孕产妇及新生婴儿保险合同》规定,现回复如下: 对重庆市住院分娩新生婴儿患“合同”规定的十二种出生缺陷,包括先天听力障碍,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予以治疗费用赔付。你所述的小儿配戴助听器不属该范筹,建议向残联等部门寻求帮助。 |
发布时间: | 2011-10-14 14:5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