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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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加强个体诊所的规范化管理 本人父亲因感冒于2011年9月中旬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骏逸新世界杨岳森诊所,我发现该诊所对药品无价格标示,对病人看病无药品价格清单,全是100,80,200这样“凭心情”收费,后来我利用周末时间去看了另外一个诊所,情况类似,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让老百姓明白消费,放心看病。同时杜绝诊所胡乱收费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何福老师: 您关于加强个体诊所规范化管理的投诉材料(渝卫生信箱〔2011〕117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转九龙坡区卫生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9月中旬,您陪同父亲在九龙坡区石坪桥骏逸新世界杨岳森诊所看病,发现该诊所药品价格无公示,看病后无药品价格清单,全是100、80、200这样的“凭心情”收费,另一诊所情况类似,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让老百姓明白消费,放心看病,同时杜绝诊所胡乱收费。 二、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渝价〔2006〕323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的通知》(渝价〔2006〕490号)等要求,区卫生局与区发改委物价所及时对石坪桥骏逸新世界杨岳森诊所进行了现场督导,对其在物价管理和医疗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并勒令整改。一是在收费上要严格执药品现行价格政策,严禁“凭心情”收费;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对药品和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进行公示,对未公示的收费项目要先告之患者;三是在医疗服务上要完善处方签,并提供处方药品价格清单,让患者明白消费。此外,区卫生局和发改委两部门将以此事件为契机,开展全区诊所执业规范督导检查,规范诊所的执业行为。 同时,我局要求九龙坡区卫生局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工作,并限期对诊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感谢您对我市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发布时间: | 2011-11-02 11:27:27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1-11-25 20:1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