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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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重医附一院侵吞正常毕业规培学员保证金的问题 按照重医附一院和规培学员签订的正式合同中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在3年培训期满后医院需退还入院时所交保证金。我们是08年进入医院规培,今年6月已完成培训内容并顺利毕业。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应当尽快退还保证金(3000元/人,有发票为证)。但是至今我们所有的毕业人员多次、反复的向医院人事处、院领导反应,医院方面均反应冷淡、拖延,甚至回避,故至今仍有部分毕业学员因此事还滞留重庆未归。无赖之下只能求助于市政府能出面干预,静待回复,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杨雪飞同志: 你好!你于2011年10月12日在渝卫生信箱〔2011〕1258号中反映关于要求退还规培保证金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核实,该保证金可以退还,请你及时去该院办理退还事宜。 此复。 |
发布时间: | 2012-03-30 11: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