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美容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市卫生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2011年“卫监1号行动 (医疗美容服务执法专项检查)”。
市卫生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所有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包括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此次检查的重点整治内容是依法执业情况、《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执行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情况等。
希望广大群众能够主动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来,并积极举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是:5121719、553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