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三举措
确保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取实效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先后发生由肠道病毒71型感染引发的手足口病疫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国家高度重视,并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当前,天气渐热,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和肠道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和肠道传染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安县卫生监督所制订具体监管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卫生措施的落实。
一、开展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2008年 4月下旬,该所就联合教育部门对我县31所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食品卫生及学生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情况,查验接种证、疫情报告制度建立运行情况,是否确定专兼职疫情报告人,有无晨检记录、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有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到实处,保证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桶装水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消毒处理、水质监测以及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等情况,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加强饮水的消毒,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要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重点对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预检分诊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肠道门诊设置、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全面清理无证游医、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管理,依法严惩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近期该所将继续加大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的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督促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安徽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方案》,并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