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12年招聘乡镇卫生院专第二次资格复审时护理岗位人选准考证号01010102316号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择岗资格。根据《2012年度合肥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及笔试成绩,经征询拟递补人选本人意见,护理岗位拟递补人选刘巧骊(准考证号 0101010232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确定护理岗位束雪梅(准考证号 01010102412)考生为资格复审递补人选,请递补人选于2012年7月11日(周三)上午9:00-11:00到县人社局事业科(县政府六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及招聘专业类别要求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等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择岗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咨询电话:0565-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 江 县 卫 生 局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