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卫字〔201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管理的通知
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1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谁让健康档案离了谱”为题,报道了我省怀远县万福镇刘圩村、陈安村、刘楼村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没有对村民进行健康体检,编造假健康档案,以及该县截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行为。为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民工程,防止发生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杜绝弄虚作假和截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违规行为,现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各有关单位要不断提高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卫生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10-2011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部分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桐卫字〔2010〕81号)文件精神,努力完成第二周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求真务实,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单位进行指导检查,建制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均要成立公卫办,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人员,并于2月10日前报局应急办。
二、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市卫生局将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市卫生局将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实际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三、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要根据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布置,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对于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各基层单位要安排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2011年将实行公共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将每月的28日定为例会工作日,例会的形式和要求将另行发文布置。
四、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市卫生局将组织对镇(街道)、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我局拟在2月10日左右,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督查,对象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所有单位,请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截留资金,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我局已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额下拨到各基层卫生单位。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村级卫生室,根据其工作量,合理提前兑付部分费用,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市卫生局将将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各单位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以保证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沿着规范有序有效的健康轨道上运行,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六、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市疾控、妇幼机构、基层卫生单位要在卫生局的统一布置下,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报 :安庆市卫生局,市政府办,陈玉莲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