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区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庆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安庆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庆安监办〔2013〕42号)要求,现将《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将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2013年5月28日、7月3日前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人:程灿
联系电话:5347222电子邮箱:aqwsj5347222@163。com
附件:安庆市卫生局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安庆市卫生局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正面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以储艳云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卞宜心任副组长的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销号,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强化整改责任,坚决进行治理。
(二)开展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分四个“安全生产周”进行。
第一周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3日至6月9日),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系列主题宣传片和警示片,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切实增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9日),通过布置现场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突出“医疗质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基建工程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用气用电安全”等主题,为广大职工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
第三周为“安全文化周”(6月10日至16日),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学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升职工安全意识,配合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7日至23日),通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应急处置的能力。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载体,如单位网络、电子屏幕、张挂横幅、标语以及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技能比赛、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内容,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基层文化阵地,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全员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着眼于本地、本单位实际,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导检查,在落实上下功夫、见实效,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市卫生局将在活动期间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