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变更问题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更新:2013/7/4 字体:
邮件字号: 渝卫生信箱[2013]514
发布单位:
市卫生局
来信内容: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变更问题
重庆市卫生局:
我是一名基层医生,我身边有很多医生朋友现在都想开办个体诊所,但是由于整体规划问题,不能申办。但是有一部分个体诊所想找医生合办诊所,或者变更负责人给想开办个体诊所的医生,但是《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不允许变更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可以变更负责人,这就和重庆的管理条例有不一致的地方。现在是市场经济,个体诊所属于民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什么一个诊所还不能变更负责人呢?请卫生局法制方面的领导考虑这个现实问题!谢谢!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 已电话回复来信人,告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问答,我局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对《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做出修改。
发布时间:
2013-04-25 15:27:33
相关文章
 安徽卫生人才考试网:2013年度安徽省三级综
 内蒙古卫生考试网:关于召开2009年自治区卫
 上虞区国家卫生信息网:医疗机构变更通知
 萧山卫生考试网:关于召开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辽源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印发2010年市直卫
 广东国家卫生信息网:有关印发广东省医疗机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