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
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及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制作已完成,现将发放安排如下:
1.初中级资格证书统一由人事科领取的单位:
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174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长庚医院、仙岳医院、市眼科中心、同民医院、市
莲花医院,
以报考单位为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需统一领取,请提前联系。)
2.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厦门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领取。
3、其它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人领取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请携身份证到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服务窗口办理。
领取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4月13日(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逾期领取者请预先联系)
咨询电话:2138002 联系人:洪先生
请互相转告。
友情提示:每本证书均附一张证书登记表(A4纸),请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入档保存,如需个人留存,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