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明电〔2010〕14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我部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结合我国手足口病诊疗实际经验,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相关资料,研究制定了《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以指导医疗机构科学、有效地开展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卫办医政发〔2008〕197号)同时废止。 卫生部办公厅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