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医发〔2008〕286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转发《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综述及黑龙江省监测结果),请及时转发给所属医疗机构,并按照卫生部通知的要求,规范医师用药行为,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现象,遏制细菌耐药发展。
对卫生部通告中我省未按要求上报2007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单位(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哈尔滨市一院、大庆油田总医院),于30日内向我厅医政处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各细菌耐药监测网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细菌耐药监测工作,认清细菌耐药监测的重大意义,为合理应用抗生素提供客观保证和科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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