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办便函〔2008〕144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电力、劳改、监狱管理局卫生处,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各矿务局(集团)卫生处(医疗管理部、防疫部),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传达贯彻“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交流2008年全省卫生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经省政府领导批准,决定召开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市(行署)卫生局局长、办公室主任,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局长,省电力、劳改、监狱管理局卫生处处长,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处长,各矿务局(集团)卫生处(医疗管理部、防疫部)处长,省军区后勤部卫生处处长,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卫生处长,各高等医学院(校)院(校)长、医务处处长和附属医院院长,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三甲医院院长(由各地市卫生局负责通知)。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二)总结2008年全省卫生工作,部署2009年卫生工作;
(三)请有关市、县(市、区)的代表介绍经验;
(四)省政府领导讲话。
三、时间和地点
2009年1月上旬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会期一天。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与会人员,并把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于2008年12月25日前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省卫生厅办公室(zxh@hljwst。gov。cn),赵雪辉,电话:045185971080。
(二)会议随行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会议费用每人300元(含资料、食宿等费用)。
(四)如需订购返程车票,请在回执备注中填写清楚。
附件:参加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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