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鹤岗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一、 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以确保广大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强化妇幼保健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十二五”纲要规划,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不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满足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服务需求。
二、 工作目标
(一)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24‰以下;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40%以上;
(三)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5%以上;
(五)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六)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74%以上;
(七)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6%,叶酸服用率达到96%,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做到应补即补;
(八)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检测率达到95%,阳性病干预率达到95%;
(九)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两个规划措施,确保妇幼卫生目标的实现
按照《鹤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和《鹤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两个规划任务目标,建立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的政策措施,整体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组织专家对我局《2011-2020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迎接省中期评估组。
(二)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医改任务目标
继续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项目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结合。
1、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加强产科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农村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加强孕妇高危因素筛查,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大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宣传力度,做到应补尽补。
2、全面加强增补服叶酸工作,预防神经管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点加强人员培训、叶酸补服、随访,健康教育等工作。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提高项目知晓率、服用率、依从率。
3、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培训、督导工作力度。提高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及阳性病干预率。
4、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开展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详细的督导和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督导和人员培训。加大妇幼卫生项目综合督导力度,分批分组不定时对项目进行督导,进一步将各项工作做实。
5、继续做好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广泛利用。加强社区妇幼工作人员培训,掌握妇幼保健业务知识,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及水平,重点将新生儿、产后访视工作做实。要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儿童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努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三)强化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院职能及妇幼卫生专业性。
1、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特别要加强县、乡、村妇幼卫生网络的建设。重点加强乡、村级妇幼网底建设,提高妇幼医生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网底宣传、指导职能。以“三网”监测做为工作基础,在全市铺开,带动县、乡、村及助产单位妇幼工作。
2、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水平,继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
3、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对基层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开展对各级政府及各级服务机构的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将全市妇幼工作统一来抓,同时带动社区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1)助产单位重点培训产科适宜技术、危急重症识别与处理、新生儿复苏项目、三基、妇幼保健业务知识培训等。充分发挥新生儿死亡和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作用,定期对各单位疑难重症病例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高临床医生业务水平。各助产单位要加强医院管理,严格剖宫产指征,坚绝制止以营利为目的的医疗行为。严格中期引产,建立完整的中期引产登记,及时上报数据。
(2)县、区级妇幼保健院重点要加强对妇幼重大项目、妇幼信息统计与上报、村级妇幼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与督导。调动区级妇幼保健院工作积极性,发挥区妇幼保健院职能,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辖区妇幼保健院儿保、妇保医生承担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劳动量发放劳务费。
(3)市级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基础项目、常规工作细化,每一项有专人负责,具体做到项目内容清楚、任务清楚、数据清楚,掌握全市工作情况。制定各项工作全年计划,督导计划,按计划对县、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督导和质控。
(4)计划生育手术单位要重点学习妇幼保健业务知识,严格操作流程,准确填写计划生育相关登记及表格,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四)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加大婚检宣传力度,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以萝北县婚检“一站式”服务推动全市婚检工作,学习先进地市典型经验,以宣传为重点提高服务人群知识知晓率,以与民政部门沟通建立“一站式”服务为重要途径,2013年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40%以上。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有效提高听力筛查率和听力障碍的诊断水平及康复治疗服务能力。萝北县、绥滨县应开展听力筛查,提高我市听力筛查率。
依法管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不定时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单位检查及“两非”专项治理行动。
(五)强化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加强高危孕妇管理。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将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做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降消”蹲点专家作用,重点培训产科适宜技术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及急危重症的识别与处理能力。
继续实施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妇幼卫生监测等项目。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直报工作,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六)强化母婴保健技术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落实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地完善妇幼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和管理以及日常监督。
充分发挥市卫生监督所母婴监督科作用,加大母婴保健监督力度,净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重点开展全市计划生育检查、“两非”专项治理等多项检查。坚绝查处非法接生,对擅自开展非法接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的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强助产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产科质量检查,提高助产单位服务水平。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准入和管理以及日常监督,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