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全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卫生厅召开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视频会议的要求,为全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农民群众健康,现对全市各级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防治工作。各级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防治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好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加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知识,通过督促农村居民摈弃生活陋习,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入手,强化农民群众的防病意识。特别是对高危人群(接触禽类养殖专业户,接触活禽市场)的宣传教育。同时,健康教育要以正确宣传教育为主,突出防与治两个方面,让群众明白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可防可治的疾病,避免引起恐慌心理和不安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培训工作。各级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的人感染
H7N9禽流感防控、医疗救治内容,加强对各级医护、防保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工作,做到科学防控和医疗救治。培训工作要求做到有安排、有内容、有总结。
四、全力做好疫情上报和防控工作。各级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制,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的要求,严密甄别疑似病例,做好病人全面登记和规范转诊工作。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疫情规程上报疾控部门,按规定要求做好隔离、防控和救治工作。同时积极筹集资金,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建立健全村乡联防联控机制。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乡镇卫生院建立←→村卫生室←→村委会联防联控机制,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传递途径及措施,主动开展工作,重点配合疾控、医疗等部门做好疫情上报、可疑病人防控、救治工作和村民健康教育工作。
六、建立新农合报销绿色通道。为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缓解农村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一是县
(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制定补充补偿方案,通过门诊统筹等形式,对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的门诊就医费用给予报销补偿。二是对于住院患者,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救治工作的需要,在省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确诊病例,可以执行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或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报销政策。三是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对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诊治的医疗机构,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四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出院时,其医疗费用的新农合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直接垫付,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五是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其垫付的报销资金,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压力。
七、各县(区)卫生局、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对各级农村卫生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各项工作的督导,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卫生局成立农村卫生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县(区)农村卫生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9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