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卫生局: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规划设置(2011-2015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更好的为兴安地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利、持续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发挥兴安分院在本地区的医疗资源优势和地理位置优势,结合兴安分院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范围,申请在兴安分院门诊楼建立3600(5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下面将我院具体情况简述如下:
鹤岗矿业集团总医院兴安分院是兴安地区实力最雄厚的二级综合性医院。该院坐落在鹤岗市兴安区新建路1号(即兴安区转盘道旁),为兴安区的中心地段,交通便利,是本地区居民就医的最佳位置。医院占地面积28585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3平方米。医院设有全科诊室面积30平方米;中医诊室面积18平方米;康复治疗室面积60平方米;抢救室面积18平方米;预防接种室面积70平方米;儿童保健室18平方米;妇女与计划生育指导室18平方米;健康教育室60平方米;检验室50平方米;B超室和心电室54平方米;西药局45平方米;中药局36平方米;治疗室18平方米;处置室18平方米;健康信息管理室18平方米;消毒间30平方米。
编制床位200张;全院在籍职工205人,卫生技术人员148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77人。医院配备有多普勒彩超、高频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机、呼吸机、各种生命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为兴安区四个办事处62000居民、红旗镇21000居民及兴安矿6000名职工、10200名离退休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担负着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急诊急救任务。
多年来,我院一直以先进的医院管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合理的收费,赢得了兴安地区广大居民的信任。
综上所述,我院具备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条件,特此申请。
请批示!
鹤岗矿业集团总医院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