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卫字[2012]384号
关于开展阿克苏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自查通知
各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针对部分单位居民健康档案存在虚假,现有健康档案内容填写不全、不规范、虚假信息等问题,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决定,自9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开展一次居民健康档案等十项公共卫生服务的自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自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2、开展健康档案管理培训
3、健康档案内容完整、真实
4、健康档案建立方式正确
5、健康档案有效使用
6、开展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
7、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督导、考核
(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成立项目领导组织
2、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
3、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责任人
4、定期对下级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直接负责自查工作。
2、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对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进行全面彻查,逐户核对,档案建立后须本人签字确认。
3、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根据自查情况全面规范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确保健康档案等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安排足够的人员从事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数据可靠。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单位的督导包保责任,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工作总结于10月18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卫生局将于自查结束后组织专项检查,届时将对七个乡(镇)场卫生院、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抽查。
联 系 人:迟钰君 孙永霞
联系电话:262938613779786000
阿克苏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