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科函〔2013〕69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级转岗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确保转岗培训质量,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大纲》(卫办科教函〔2013〕14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市(行署)卫生局和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考核大纲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同时要建立健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并将此信息数据库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备案。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大纲的通知》(卫办科教函[2013]144)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3年3月11日
抄送:市级临床培训基地。